為園林公司開後門“撈借貸外快”,與代理律師達成提成協議,安徽省煤田地質局原副局長丁寶軍涉嫌受賄315.38萬元,身陷囹圄。昨日上午,合肥市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著“過年送禮能否認定為行賄”、“行賄人送給丁寶軍的房產在沒有過戶的情況下該認定為行賄既遂還是未遂”兩個焦點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案件未當庭宣判。(1月22日新華網)
  節日期間,也正是腐敗高發的時段。近些年來,對“節日腐敗”現象,幾乎年年都在三令五申禁止,但在一些地方和單位仍時有複發,甚至呈愈演愈烈之勢。“節日腐敗”緣何滋生蔓延?縱觀所有貪官的貪腐之路,都是從收取小辦公室出租禮物開始,節日送禮一般數額小,方式平常。所以也最容易使官員們失去警惕,導致雙方大行其道而無後顧之憂。進而思想認識不到位,最後逐漸變得大貪官。
  在一些傳統的節假日里,親朋好友都會互相走動,互送禮品,互致問候。尋常百姓之間互送禮品不在價值高低,數量多寡,只在於彼此間的那份情意。而在一些人那裡,送禮卻變了味道。少數“免疫力”差的黨員幹部,也因此感染上“節日病”,並開始蛻化。由此看來,抓住節日時機,深化廉政教育,預防和遏制職務犯罪的高發態勢,避免“節日到,幹部倒”的現象,已是迫二手餐飲設備台北在眉睫。
  每逢佳節,不少單位以節固態硬碟日消費為名,給幹部職工濫發福利、獎金和紀念品。儘管這幾年有關部門一直在三令五申禁止印售購買各種代幣購物券,更有甚者是少數幹部把節日放長假當做送禮、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玩樂的極好機會,集中在這段時間搞腐敗。
  眾所周知,受賄主要表現為行為人利竹北售屋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權利所形成的便利條件。
  是否定義為受賄不是看收受賄賂是哪個時間,而是看是否有收受他人錢物的行為。如果按照“過節收禮不算受賄”的理論,那估計就沒有貪污腐敗而言了,也就沒有貪官了。
  筆者認為,只要是權錢交易都是行賄受賄,不管所求事情究竟有沒有辦成,那都是受賄未遂。所謂的溝通感情,禮尚往來也只是貪官們的藉口而已。
  文/張雨竹  (原標題:“過節收禮不算受賄”謬論從何而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q66rqalf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