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銅陵市民張鑫(化名)在銅陵市區某家餐館就餐,發現食品中有異物,遂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12月16日下午,張鑫來到銅陵市食安辦,領取了500元舉報獎金。據瞭解,根據《安徽省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規定,符合舉報獎勵條件的,將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獎勵額度為500元至20萬元。
  據瞭解,日前,張鑫向銅陵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稱他在市區某家餐館就餐時發現食品中有異物。銅陵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舉報行為進行核實,該餐館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據此,該局依法對餐館處以2000元的行政處罰。根據《安徽省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規定,“舉報生產、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且行政處罰的罰沒款入庫金額超過1000元或人民法院判決有罪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罰沒款入庫金額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1萬元以下的,舉報獎勵人500元。”銅陵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遂向市食安辦提出對投訴舉報人張鑫的投訴舉報獎勵申請。銅陵市食安辦經過審核,報財政部門審定,由財政專戶提取舉報獎勵獎金。
  銅陵市食安辦提醒市民,如果遇到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向相關單位投訴舉報,市民可在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或政府信息公開網上點擊查看具體的舉報電話、舉報郵箱、傳真號碼,通信地址。舉報經查實,符合獎勵條件的將給予一次性獎勵。(銅陵新聞網 記者薑蕊)標簽:飯店食品 有異物 舉報獎勵編輯:唐娜  (原標題:飯店食品有異物 銅陵一市民獲舉報獎勵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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